《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发布,明年3月1日起实施

    浏览量:96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06

            11月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6章44条,包括总则、检查机构和人员、检查程序、检查有关工作衔接、检查结果的处理和附则,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以注册为目的的药物临床试验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情况实施检查和处置。《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我国药物临床试验高质量发展。

    热线电话(办公室) 0838-5106622
    不良反应(工作日) 0838-5102216
    人力资源 0838-5581887
    表单大师
    问卷星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