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桑菊颗粒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规      格】每袋装10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克(1~2袋),一日3次。


    夏桑菊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汉语拼音:Xiasangju Keli

    【成  份】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性  状】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药用复合膜,10克/袋。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899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5年12月01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四川威斯尼斯人wns5757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四段2号

      邮政编码:618300

      电话号码:0838-5102220

      传真号码:0838-5106612

      网   址:https://www.ganhuo6.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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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工作日) 0838-51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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