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药迎来成本调查!将不定期制定清单!

浏览量:64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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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12月31日讯 12月30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挂网《关于开展价格异常变动药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该省即日起执行的价格异动药品生产成本调查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明确,成本调查范围将覆盖以下四类药品:一是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的价格异常变动药品;二是生产企业在川申报挂网、要求调高挂网价格的药品;三是价格上涨幅度或频次异常、区域间价格差异较大的药品;四是同品种价格差异过大、流通环节加价明显超出合理水平以及竞争不充分的药品。
 
    不定期制定药品清单
 
    在生产成本的调查内容上,《通知》对国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对国产药品而言,调查将包括药品生产成本及相关的生产、经营、财务、产品流向和价格等情况;而对于进口药品,调查的重心将聚焦在进口成本以及相关的经营、财务、产品流向和价格等数据上。
 
    《通知》表示,此次调查工作将以书面调查为主,但是将在必要时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对于四川省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的实地调查,由该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到企业进行现场调查。而对于外省企业,则需要向该中心出据当地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认可的药品生产成本实地调查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前述划定的四类触动生产成本调查的药品,对于提高挂网价格的情形,企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调查。当生产企业要求调高挂网药品的价格,在递交药品挂网申请材料时,需要一并报送该药品生产成本资料,将作为分析其涨价合理性的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对于价格上涨幅度或频次异常、区域间价格差异较大、同品种价格差异过大、流通环节加价明显超出合理水平以及竞争不充分药品的生产成本调查,该中心将根据药品价格监测结果,不定期提出需要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的药品清单,并组织实施调查,以此作为分析药价问题、采取合理应对措施的依据。
 
    此外,《通知》亦对填报数据等材料的真实度、准确性和全面性提出相应要求,明确对存在不报或虚报问题的企业,在审核其挂网销售资格时,将以虚报、瞒报、不报相关资料处理。与此同时,四川还将根据药品生产成本调查情况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定期发布包括生产企业名称、药品品种名称、历史交易价格、诚信等级等信息的企业诚信公告。
 
    低信用药企面临最严惩戒
 
    药品价格关乎国计民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家层面频出政策,多措并举保障药品价格的稳定。在业界看来,四川省此番开展的药品成本调查工作是对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的具体落地。
 
    国家医保局在上述文件中提出完善药品价格成本调查工作机制的意见,并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信用等级的高低设置相应的激励措施或限制条件。国家医保局建议,在同等条件下,信用评价高的企业可享受优先中标的待遇;而对于信用评价负面的企业,将采取限制参与集中采购、纳入医保基金重点监管范围等多种方式予以约束;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或将面临暂停挂网等惩戒措施。
 
    尽管四川并未在通知中明确具体的惩戒规定,但从《四川省药品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可以看出,四川对涉事企业的处理并不会“手软”,办法明确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企业,除了取消该企业虚假证明文件涉事品种的集中分类采购资格和结果外,还将面临涉及品种两年不纳入四川省集中分类采购范围的最严处罚。
 
    四川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业界关注的医药大省。在日前公布的国家组织第二批带量采购方案,在申报产品数量总和上,据统计,四川省以17.5亿的申报量位列第四,仅次于广东、北京和山东。显然,此次《通知》下发将使该省药品价格更加趋于透明化,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有业内人士指出,在顶层设计的指挥棒下,药品的成本调查将成为行业常态,调查结果将为科学合理应对药品价格异常变动、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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